连锁店预减1%货劳税抢客 优惠购物亦需量力而行
商人“抢客”手法一浪接一浪,圣诞节前疯狂大减价,节礼日放血劈价促销。最近一间大型连锁电器店宣传以减货劳税作优惠,并有30日追溯期,早前购物的顾客可凭单“退税”,又掀起一阵购物热。但市民要量力而为,切忌过度消费。
据明报报道,由明年1月2日起,联邦政府将会实施减1%货劳税政策,现时6%的货劳税将会减低至5%。一些人可能会因为联邦政府作出此项公布,考虑搁置他们的购物大计,等减税日子才购物,但一间大型连锁电器店想出减税“抢客”的妙计,提早给顾客减1%货劳税(GST)优惠。
于节礼日以2499元购入原价2999元大电视的韦先生,昨日从该电器店走出来后,兴高采烈表示他再获得28元退款,原因是该店提早减货劳税,而且可以追溯,他获退款的数目虽然不多,但总算是节礼日折扣后的另一优惠,算是双重优惠。
韦先生说,是因为看到该电器店网站标出的价格还比节礼日便宜,打算前往理论的时候,才发现该电器店提早给予顾客减1%货劳税(GST)优惠。
该电器店的高姓总经理表示,由28日至31日于店内购物,店员会从货品标价先减去1%,才计算税项,变相提早给予顾客减1%货劳税优惠,而该电器店还有30日的最低价格保障,顾客在购物30日内若发现所购货品价格下调的时候,可以返回电器店取回差额,代表在过去30日内曾于店内购物的人士,可以额外享受1%的折扣。
韦先生说,如果他买的只是10元的货品,可能不会返回电器店,但他在节礼日买的都是贵重物品,所以不能错过再次获得优惠的机会。
另一方面,现时商人抢客的促销手法层出不穷,务求令消费者大破悭囊,倾尽袋中财,有财务专家提醒消费者,切忌过度消费,尤其用信用卡消费,小心透支,因为日后无力还款时所需缴付的利息,抵消不了购物时所得的折扣,绝对是“赚粒糖,蚀间厂”,得不偿失。
(来源:明报)